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意见,现对《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》中“答辩决议”、“创新点概述”两部分内容的填写做出了进一步规范(详见附件), 请周知。自2025年6月起,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填写。